关于提交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2
 

关于提交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

采购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泰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要求,现组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报工作,请通知你院需要采购易制毒品的实验室,由易制毒品使用人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表》,经实验中心主任或科研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671日前交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审核(化学院张坤老师,文理大楼815,电话:68797  13505487012  Email:zhangk@sdau.edu.cn),对药品纯度、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请在申请表上注明。由学校汇总后,统一经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采购。

凡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向学校提交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指定专人保管易制毒化学品,详细记录采购、使用、库存情况,相关记录至少保存3年,当日不用的及时归橱上锁,确保使用存放安全,并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易制毒化学品台账的可到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或化学实验教学中心领取。(实验室管理科在1号楼423,电话62378。化学实验中心在文理大楼815,电话68797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如发现易制毒品丢失,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分管院长并向学校公安处报案。因私自采购、使用、处置易制毒化学品而发生的问题,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doc

附件1: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附件2:山东农业大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流程图

附件3: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表

 

 

山东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章

2016610